
戏曲音乐是汉民族民间音乐的一种体裁,它既是戏曲艺术中表现人物思想感情、刻画人物性格、烘托舞台气氛的重要艺术手段之一,也是区别不同剧种的重要标志。戏曲音乐的特点与艺术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:
一、特点
- 民间性:戏曲音乐在本质上属于民间音乐,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。它与各地方语音、各地方的民歌及说唱音乐有极为密切的联系。各个剧种的音乐都不是由某一作曲家个人创作出来的,而是民间音乐长期发展的产物,是世世代代集体创作的成果,凝聚着世代人民的艺术智慧。历史上的戏曲音乐通过口头传唱而不断衍变,由于各人条件不同、方言语音不同,口头传唱的腔调就会发生若干变化。
- 程式性:戏曲音乐的程式性是其另一重要特征。戏曲音乐的程式大到贯穿戏剧演出的音乐结构的形式,小到曲牌、锣鼓点等的结构、技术及其运用,无所不在且非常丰富。不同的声腔、剧种往往有各自不同的音乐程式。基于音乐的逻辑性,对程式的要求是严格的,但严格规范的程式在具体运用时又可以灵活自由地掌握。
二、艺术特征
- 综合性:中国戏曲是一种高度综合的民族艺术,这种综合性不仅表现在它融汇各个艺术门类(诸如舞蹈、杂技等),而且还体现在它精湛深厚的表演艺术上。各种不同的艺术因素与表演艺术紧密结合,通过演员的表演实现戏曲的全部功能。
- 虚拟性:虚拟性是戏曲反映生活的基本手法,它是指以演员的表演用一种变形的方式来比拟现实环境或对象,借以表现生活。这种虚拟性既突破了西方歌剧的局限,也极大地解放了作家、舞台艺术家的创造力和观众的艺术想象力,使戏曲的审美价值获得了极大的提高。
- 独特的结构形式与表现手法:戏曲音乐有自己特有的结构形式、表现手法和艺术技巧,如曲牌体和板腔体等结构形式。这些形式使得戏曲音乐具有强烈的民族艺术风格,能够深刻地表现戏剧内容,推动情节发展,并营造独特的情境氛围。
综上所述,戏曲音乐以其民间性、程式性、综合性、虚拟性以及独特的结构形式与表现手法等特点和艺术特征,在中国戏曲艺术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