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第一,符合条件的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镇政府提出申请,同时提供相关的材料,并且要填写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》;第二,街道办或镇政府对申请进行初审,然后把出生意见和证明资料报送县政府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;第三,县民政部门审判通过之后,县财政部门落实生活保证金的发放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,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,并说明理由。

第一,符合条件的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镇政府提出申请,同时提供相关的材料,并且要填写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》;第二,街道办或镇政府对申请进行初审,然后把出生意见和证明资料报送县政府的民政部门进行审批;第三,县民政部门审判通过之后,县财政部门落实生活保证金的发放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,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,并说明理由。